朝阳区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延期、变更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场所证明等。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所需的资料提交给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现场核查: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派员到申请人所在的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核批准: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领取证件: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到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延期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经营场所证件(执照或合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等材料,到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窗口进行申请。
审核申请材料:市场监管部门接收后,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对办理单位所提交的意见书、申请表、身份证明、许可证、经营场所证件进行审核。
收费并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在现场为您收取费用,然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印刷并颁发。延期手续办理完成。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以及其他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的日期,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